2006年4月1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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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摧毁特大涉烟犯罪网络
查获涉案人员30余人案值2123万余元
本报记者 朱兰英 通讯员 谢佳

  本报讯  一个特大贩销、运输假冒卷烟的犯罪网络日前在丽水被摧毁。据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昨日通报,目前已抓获该网络涉案团伙成员21人,查实贩运、销售假冒中华、利群、大红鹰等品牌香烟6245件,价值2123万余元。这是自新《刑法》实施后,我省查获的最大一起涉烟案件。
  2005年12月20日凌晨,缙云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在该县城关镇旭山路查获假冒卷烟705件,案值541.4万元,现场抓获正在装运香烟的犯罪嫌疑人四川三台县人蒋某和缙云县人俞某。结合以前掌控的情况,警方分析认为,其幕后极有可能存在重大的犯罪网络。为此,缙云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丽水市公安局和烟草专卖局也专门成立由局领导挂帅的专案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方共同开展工作。
  经3个多月的艰苦侦查,警方查明,以缙云人李某、胡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从2003年始以经营洗浴中心和电器为掩护,分别在缙云当地和江苏常州租用6间仓库,购置3辆货运小汽车,从福建云霄的方建成、“老林”、“阿海”等处购进假冒卷烟,批发分销到省内丽水、金华、台州以及江苏南京、常州、无锡等地,仅在缙云当地就查实有21个“下家”销售点。至案发共计批发销售了假冒卷烟7000至8000件。
  同时,李某为赚取更高的利润,2005年10月份以来,帮助福建的假烟老板“包运”假冒卷烟到安徽,上海,江苏的南京、无锡、常州以及浙江的杭州、宁波、嘉兴等地。至案发时止,约有40车次共16000余件。
  目前,公安机关已查获涉案人员30余人,抓获21人。该案现仍在进一步侦查中。